10月11日,海尔集团法务部一位姓王的律师致电本报说,海尔总部与奎文区大虞昱彤家居店已合作多年,双方签有供货合同。该店由于经营不善,从去年开始陆续出现违约问题,给海尔声誉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已于今年年初向崂山区起诉。从法律角度讲,我们海尔没有赔偿责任,但从品牌角度出发,海尔也已先行垫付几十万元给当地消费者退款。至于翟女士的问题,我们需向集团相关领导汇报后,再做妥善处理。”
对此,山东傅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傅文解释说,从法律角度讲,翟女士是跟奎文区大虞昱彤家居店签的合同,海尔确实无法律责任;但该事件的问题出在“海尔给其他消费者退款,为何单单不给翟女士退”上,对此海尔总部理应给翟女士一个说法。
受理此事的大虞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去年年底开始,该所已就此事致电海尔总部,督促双方协商处理。对于崔女士的情况,该所将做进一步了解后给予调解处理。对此事件的相展,本报将继续追踪。
记者 杨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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