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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第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类别:厨房设施 日期:2017-6-20 2:02:12 人气: 来源: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长安镇第一幼儿园的委托,对东莞市长安第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 1.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资料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2.2.投标人须具备燃气灶具产品及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许可范围含蒸饭箱)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6月16日 至 2017年06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现场购买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曾在本市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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