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厨房设施 > 正文

原告广州市全优加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番禺华星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类别:厨房设施 日期:2017-9-14 22:03:45 人气: 来源: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全优加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番禺华星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民事等,现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司公告送达 (2016)粤0113民初6221号民事。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广州市全优加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番禺华星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7日签订的《中央厨房厨具采购合同书》;二、被告广州市番禺华星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全优加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工程款113000元;三、被告广州市番禺华星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全优加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26000元。本案受理费6386元,由被告广州市番禺华星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

  推荐: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怀里建材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