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市创卫办组织检查组,分别对我区朝阳片区、公园片区 “除四害”工作进行模拟检查,现将《荆州市创建“除四害”先进城区第二次模拟检查情况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模拟检题清单》,按照工作要求抓紧整改落实,务必在6月25日省专家组检查验收前完成工作任务。
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华中农高区、纪南文旅区管委会、各专项整治专班、市直相关部门:
2016年6月15日,市创卫办组织五个检查组,分别对荆州区钟鼓楼和火车站片区、荆州区新风片区、沙市区朝阳片区、沙市区公园片区、荆州开发区燎原片区“除四害”工作进行模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检查标准,共检查250个单位、2000间房间、2000延长米。
(一)四害密度:防鼠设施合格率为75%(国家B级标准>95%);防蝇设施合格率为60%(国家B级标准>95%);灭蚊小型积水阳性孳生地为3处/千米(国家C级标准≤0.8处/千米);蟑螂成(若)虫侵害率为4.8%(国家C级标准≤5%)。
(二)资料情况: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民局、市统计局、市河道局、市食药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测绘院的相关资料全部完成;市国资委、市住建委、市局、市卫计委部分完成。
(一)灭鼠:所有餐饮单位加工间、操作间、仓库等重点部位,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重点单位和农贸市场无“三防”设施或“三防”设施不完善;
(二)灭蚊:居民社区、单位院落菜地、假山、花池、明沟及下水道口、废弃小型积水容器等存在蚊虫孳生情况;
(三)灭蝇:所有餐饮单位加工间、操作间、仓库等重点部位,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重点单位和农贸市场无防蝇设施或防蝇设施不完善;
(四)灭蟑: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重点单位、特殊行业加工间、操作间、仓库等重点部位存在蟑迹;
(五)资料情况:各区、街道、社区资料尚未报送;市住建委缺城区水体、拆迁工地的“除四害”工作资料,缺拆迁工地名单;市国资委缺行业(车站、港口)“除四害”工作资料,缺港口名单;市局缺行业“除四害”工作资料;市卫计委缺“五小行业”、卫生计生机构“除四害”工作资料。
各区、各部门要对照《模拟检题清单》(附件)在21日前完成整改,18日前完成资料收集并市爱卫办。
①迅速落实三防设施建设。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和餐饮单位必须按照“除四害”控制标准无条件安装防鼠、防蚊蝇、防尘三防设施。不落实的关闭停业。
②从本月18日开始,要求各社区3天一次药物消杀控制成蚊;农贸市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区域每天药物消杀控制成蚊,并做好记录。
①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和餐饮单位必须按照“除四害”控制标准无条件安装防蚊蝇、防尘三防设施。不落实的关闭停业。
④从本月18日开始,要求各社区3天一次药物消杀控制成蝇;农贸市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区域每天药物消杀控制成蝇,并做好记录。
加大对城区内餐饮单位、宾馆饭店、机关食堂排查力度,全面落实“三防”设施,对无资质的小餐饮店进行清理整顿。
按照《荆州市中心城区创建“除四害”先进城区工作实施方案》(荆爱卫会〔2016〕2号)职责落实。
沙卫创指办〔2016〕15号关于 印发国家爱卫办反馈荆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问题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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