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6月9日消息,该局2016年下半年组织对全省流通领域的可移式灯具(台灯)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共计抽检51个批次,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66.7%。
本次依据GB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等标准,抽检项目为标记、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等。其中,标记有8批次不合格;结构有3批次不合格;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有7批次不合格;外部接线批次不合格;防触电有4批次不合格。
据本次发布的《2016年下半年可移式灯具(台灯)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不合格样品的标称商标涉及明庭、冠雅、宝视达、欧明、ROSS、众光、一勤、琪朗、康铭。
插头尺寸应符合GB1002-2008要求:插销长度16mm±0.35mm1.说明书中未标注电源软线XYZ连接方式的更换说明
GB7000.204标准要求:1.Ⅱ类金属外壳灯具应有效的防止在下列部件之间接触:易触及金属部件与基本绝缘之间
GB7000.204标准要求:1.Ⅱ类金属外壳灯具应有效的防止在下列部件之间接触:易触及金属部件与基本绝缘之间
不同极性的载流部件/带电部件之间爬电距离≥2.5mm;不同极性的载流部件/带电部件之间电气间隙≥1.7mm 3.灯具应制造成当灯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以后以及在更换光源或可替换的启动器而必须打开灯具时,即使不是徒手操作,其带电部件是不可触及的。基本绝缘部件不能用在没有防意外接触措施的灯具的外表面上1.基本绝缘触及金属部件
GB7000.204标准要求:1.Ⅱ类金属外壳灯具应有效的防止在下列部件之间接触:易触及金属部件与基本绝缘之间
不同极性的载流部件/带电部件之间爬电距离≥2.5mm;不同极性的载流部件/带电部件之间电气间隙≥1.7mm 3.灯具应制造成当灯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以后以及在更换光源或可替换的启动器而必须打开灯具时,即使不是徒手操作,其带电部件是不可触及的。基本绝缘部件不能用在没有防意外接触措施的灯具的外表面上1.基本绝缘触及金属部件
2.灯具应制造成当灯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以后以及在更换光源或可替换的启动器而必须打开灯具时,即使不是徒手操作,其带电部件是不可触及的。基本绝缘部件不能用在没有防意外接触措施的灯具的外表面上
带电部件之间爬电距离≥2.5mm1.电源软线上无认证标志。 插销长度16.92mm,17.00mm。插销厚度1.10mm,插销到插头边缘距离6.30mm 2.爬电距离1.70mm
GB7000.204标准要求:带有玻璃防护罩的灯具应标明:“更换任何已裂开的防护罩”或带有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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