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按施工合同办事 还伪造印章通过验收 南昌一老板5个月不按合同办事,还伪造公司印章通过验收,这可不是小事。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了解到,涉案的老板章某被法院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五个月。
据介绍,章某承接了南昌某楼盘售楼部钢结构及玻璃幕墙工程的施工合同,售楼部在合同中对主要材料品牌了约定,但章某违反合同要求,不是直接购买品牌的成品玻璃,而是委托南昌一玻璃公司加工并投入工程使用。工程结束后,为完成工程验收,章某于2014年8月购买一枚该品牌公司质检专用章等假印章,加盖在伪造的产品质量书和检验报告上提交给发包方。虽然该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事后发包方发现并到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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